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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精神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09-27来源:校报编辑部 点击:

为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做好我校党委换届工作,9月27日,学校在新宁科学会堂召开了贯彻落实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工作会议。校领导董玉宽、石铁矛、田野、刘娇、笪可宁,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基层纪检委员、基层组织员、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校长石铁矛主持。会上,学校党委书记董玉宽传达了《省属高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校换届工作提出纪律要求。校党委副书记田野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校纪委书记刘娇传达了省委转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与会人员观看了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贿选警示教育片《镜鉴》。

董玉宽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把党的威信树立起来,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凝聚各方面力量,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董玉宽对正在积极筹备中的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了6点要求。

第一,要落实换届选举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对换届选举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相关选举程序,亲自抓好工作落实,亲自抓好督导检查,对换届工作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亲自过问,把换届工作作为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第二,要严格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 “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为主,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程序,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部门要牵头研究好政策,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起监督的责任。

第三,要严厉查处换届不正之风。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狠刹歪风邪气,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学校纪律督查组要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换届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四,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四必”规定,即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 “带病提拔”。

第五,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电话、信访、网络等举报途径,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学校将在长廊设立换届选举举报箱,接受党员和群众的举报和监督。

第六,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换届选举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本单位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未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对主要责任人一律进行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政纪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董玉宽强调,学校党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执行换届纪律,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他希望,学校领导班子、党委各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能切实担负起换届选举的责任,认真履行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将换届选举任务扛在肩上,顺利完成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换届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提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严肃程序,严格把关,扎实做好党代会的各项工作。会议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参与到监督换届纪律的工作中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确保圆满完成党代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撰稿:李睿 摄影:杨祖一 编辑: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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