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出通知,启动了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我校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均在本次专项评估范围内。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听取了研究生学院和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关情况的汇报,并成立了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评估办公室,全面启动了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
4月1日,学校召开了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会议,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石铁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笪可宁主持,各评估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笪可宁传达了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董玉宽在党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董玉宽要求各单位树立全局意识,合理整合相关资源,加强协调配合,高效有序地完成评估工作。笪可宁就统筹兼顾现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提出了指导意见。
石铁矛在讲话中指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国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举措,做好评估工作对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双一流”建设和研究教学型大学形成具有重大意义。他要求各单位从学科生存和学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齐心协力,认真做好评估的各项工作;要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协调一致、互不影响;要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办学条件、质量保障等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切实做到以评促建;要通过评估,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突出人才培养特色,注重培养过程管理,加大研究生学术训练和国际化交流,持续提高培养质量。
研究生学院解读了国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动态调整相关的政策背景和内容程序,从迎评动员、材料准备、征求意见、总结上报等4个阶段部署了16项具体评估工作。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开展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类别之一,主要针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的新增学位授权点,评估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导师水平,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等人才培养过程和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撰稿:许景科 摄影:杨祖一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