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5个学科评议组正式下发了2017年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方式和时间安排。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负责单位根据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提升落实和征求意见阶段各项工作,确保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高效、有序完成。
近日,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反馈修改,并组织了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相关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报告进行了逐项审核;各负责单位根据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有序推进。
(撰稿:许景科 编辑:李刚)